2013年3月10日 星期日

我所認知的公投-關於核四

日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先生拋出核四公投的議題,讓原本反核四欲以公投否決核四的人士突然態度有了大轉變.
為什麼??其實我也納悶. 原來...
一、按照公投法規定,公投案必須有超過 50% 的投票率、並且取得投票數過半同意才成案。
 也就是說照上次總統大選的選舉人數,一個公投案要先號召904萬人投票、並得到超過 452萬張同意票才能過關。
 投票率未超過二分之一,或投票率過半但同意票不足二分之一的提案,不僅將遭到否決,未來八年內更不得重提公投。
二、【續建】跟【停建】的差別
府院版公投題目:你是否同意核四【停建】?
同意【停建】人數超過一半,當然核四就順理成章的停建,而江院長的烏紗帽就不保了.
同意【停建】人數未超過一半,所代表意義就不一樣了哦,在公投法的精神中代表的是.....此案否決,也就是說【不同意停建】=【不得停建】=【繼續追加無限上綱的預算】=【原子未爆彈在我家】
當投票人數及投票率若未達到法定值,視同否決此提案‧ 而且...在未來八年內不得再提出相同議題的公投訴求‧
那就等著看全世界最危險的核電廠運轉.
民間版公投題目:你是否同意核四【續建】?
同意【續建】人數超過一半,當然核四就可順理成章追加預算,成就台灣成為最大原子反應島‧
同意【續建】人數未超過一半,台電需立即停工,且八年內不得再提出相同議題的公投訴求‧
為什麼一字之差,結果大不同?
這就是中文深奧的地方,也是政治的眉眉角角。
雖然我們只是一隻小螞蟻,憑已之力改變不了什麼。
雖然我們這隻小螞蟻只有在被政客拉票時會自HIGH成大巨人,投完票後依舊打回原形。
但別忘了,小螞蟻也是有想法的,咬人也是有感的。
小螞蟻一定要勇於發聲。
我是人,我反核.
2013.03.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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